日照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可用于健身消费 单次限额100元
时间:2016/7/14 8:54:21
为有效增强人民体质,降低个人患病风险,进一步提升市民健康水平,近日日照市出台了《关于使用社会保障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进行健身支出的通知》,规定我市参保职工可用社保卡医保个人账户在定点健身场所进行健身消费。
通知规定,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到定点健身场所进行规定项目的健身,可使用本人社保卡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余额支付健身费用。使用社保卡健身消费的项目为基础性、大众性健身项目。使用社保卡支付健身费用单次消费不能超过100元,每天划卡不得超过1次,所支付的健身费用不能预付,不得将社保卡转借他人使用。参保职工使用社保卡进行健身消费时可享受每次不低于健身项目公开标价八五折的优惠。在同一健身场所单月累计消费达到其月卡额度,当月剩余时间享受其月卡待遇;单季累计消费达到其季卡额度,当季剩余时间享受其季卡待遇;年度累计消费达到其年卡额度,当年剩余时间享受其年卡待遇。开始时间以社保卡第一次健身消费的时间为准。
推行使用社保卡进行健身消费是促进全民健身、推进健康产业发展的重要举措,下一步我们将按照职责分工为定点健身场所配备专用结算设备,不断加强协议管理,更好的维护参保人员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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