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导游员:
为做好日照市2016年导游IC卡年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年审范围
2015年12月31日前获得导游IC卡,以在国家旅游局官方网站“办事大厅”的导游管理系统中查到个人信息者为准,无论是否领取过IC卡的导游人员均应参加年审。
二、年审程序
1、参加网上年审培训。2016年1月至2016年3月30日导游员登录山东导游网(www.sdtg.gov.cn)网上办公平台“山东省导游员年审培训系统”进行网上学习,通过测试取得规定学分后,打印年审成绩单。按照《山东省导游员年审管理暂行办法》,每年参加年审并通过的及第一次参加年审的导游员应修满20学分;年审一次未通过或脱审一年者,应修满30学分;脱审二年者,应修满50学分;年审两次未通过者,应修满60学分;年审三次未通过者或取得导游证三年(含)以上不参加年审者,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注销导游证,如需申领导游证,须重新参加全国导游员资格考试合格后,按规定程序办理有关手续。
2、填写《山东省导游人员IC卡年审申请表》(见附件1)。申请表需填写基本信息和导游业务情况和游客反映情况,贴照片。
3、将IC卡(已领取未交回的)、年审成绩单、申请表一式两份于2016年3月20日至4月10日期间交导游管理服务中心(日照大厦917房间),由导游管理服务中心统一代办年审事宜。
三、其他
为保障我市“五一”小黄金周各导游员用卡,请导游员年审时间以日照市旅游局年审时间为准。
未参加年审的导游员,当年不得领取IC卡从事导游业务。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8777280 8816285
附件:
《山东省导游人员IC卡年审申请表》
日照市导游管理服务中心
二〇一六年一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