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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5年度日照市十强十优旅行社评选活动的通知

时间:2015/12/15 11:31:55  来源:日照市旅游局  
各旅行社:
  为加强我市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树立和宣传一批素质过硬、敬业奉献的先进典型,市旅游局决定开展评选2015年度全市十强、十优旅行社活动,现将评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所有旅行社。
  二、考核指标
  1、旅游安全、管理规范、旅游投诉、旅游合同、导游管理、精神文明、经济贡献、业务创新、宣传促销、旅游信息化十项指标,按十项指标相应分数之和由大到小取前20 名
  十项指标分数相同时,依次以经济贡献、管理规范、业务创新、旅游信息化四项分数大者为先,决定其最后排序位次。
  三、参评条件
  (一)十强、十优旅行社评选条件
  1、经旅游部门审批的连续经营旅行社业务满2年以上、且近两年无重大旅游投诉、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的旅行社。
  2、带头遵守《旅游法》、《旅行社条例》等法律法规,属守合同约定和行业纪律,以人为本,诚信经营,在业界和社会具有良好信誉。
  3、现代企业制度规范,具有较完善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一套成功的管理经验和管理体系;创新能力强,有明确的战略规划和目标;具有先进的创业理念、鲜明的企业文化和凝聚力,品牌在业界具有一定影响。
  4、积极参加省、市旅游部门组织的旅游宣传促销活动;积极参加旅游系统内组织的活动,按时提交有关统计数据;积极支持并认真完成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布置的各项工作和要求等。
  四、评选程序
  评选工作分三个阶段:
  1、自评推荐阶段(2015年12月15日-2015年12月17日)。由旅游企业对照评选条件和标准,自行推荐参加评选,同时递交企业2015年度纳税证明,2015年1月至2015年11月财务报表,2015年日照市“十强、十优旅行社” 奖励申报表(见附件1),材料提交时间截至17日下午5时。
  2、综合考评阶段(2015年12月18日-2015年12月19日)。由市旅游局对各申报单位进行书面考核,选取书面考核前30名进行现场实地考评。综合考评后,对候选单位予以公示,向社会征求意见。
  3、表彰。通过网站、报纸等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颁发“十强、十优旅行社”奖牌及证书,获奖企业可以在有效期内将荣誉用于本企业的广告宣传。
  五、工作要求
  请各有关单位高度重视本次评选活动,务必在12月17日下午5时之前将相关资料报送至市旅游局,申评材料必须准确详实, 逾期不报的单位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评选资格。
  联系人:匡伟
  联系电话:8816279
  附件:
  1、日照市十强、十优旅行社奖励申报表
  2、“十强、十优旅行社”评选标准 


       
                                  2015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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