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上述情况,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四条和《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当即下发《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依法对该酒店进行临时查封,并督促停业整改。 随后在对该酒店进行复查时,发现酒店老板对火灾安全隐患整改置若罔闻,逾期未改,并擅自拆毁查封封条,使用被查封场所,且态度极其恶劣。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大队对该酒店相关负责人予以十五日行政拘留。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